本网讯:据江西人社网消息,江西省职称评审序列新增设技术经纪专业,从2025年起,组织开展全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授权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组建江西省技术经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全省技术经纪专业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开展评审;授权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组建江西省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省直单位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开展评审,同时受理各设区市的委托评审。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赣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实际行动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进一步推动我省技术经理人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25年起增设技术经纪专业,组织开展全省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为目的,从事成果挖掘、培育、孵化、熟化、评价、推广、交易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二、资格设置
技术经纪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归口工程系列,设高级、中级和初级,其中高级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初级分设助理级和员级。名称依次为正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助理工程师和技术员。
高级采用评审方式,中级采用评审或考核认定方式,初级采用考核认定方式。
三、申报条件
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条件依据《江西省技术经纪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试行)》(赣科成发〔2024〕32号)执行。
四、评审组织
技术经纪专业职称申报评审和考核认定均使用“江西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评审按《江西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2〕5号)有关规定执行,考核认定按《江西省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赣人社发〔2025〕13号)有关规定执行。
授权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组建江西省技术经纪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全省技术经纪专业正高级、副高级职称开展评审;授权江西省科学技术厅组建江西省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对省直单位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开展评审,同时受理各设区市的委托评审。
有条件的设区市可组建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本区域范围技术经纪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五、有关要求
(一)开展技术经纪专业职称评审,是调动我省技术经理人开展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宣传,支持和鼓励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申报,严格审核把关,做好申报推荐工作。
(二)评审委员会组建部门要加强评委库建设,吸纳相关专业优秀专家进入评委库;要建立健全评审工作规章制度,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平、公正;要不断探索科学评价方式,提高评审质量。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5月21日
相关链接:http://rst.jiangxi.gov.cn/jxsrlzyhshbzt/col/col47810/content/content_192545600565902540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