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技网专业技术人才网讯:为加大《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贯彻实施力度,提升政策精准送达率,北京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议事协调联席会办公室近期编制发布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操作指南和典型案例集》。“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创新创业中关村”公众号以专栏形式陆续推出了“操作指南和典型案例”相关内容,以扩大《条例》社会影响力。为激发全社会科技成果创新和转化动能,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助力北京加快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中技网、中技网专业技术人才网也将选择部分内容进行转载。本期转载第十四篇“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操作指南
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价指南
(一)适用范围
1、在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事业单位中,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提供全链条、专业化服务的研究人员、技术经纪人和技术经理人等专业技术人员。
2、中央在京单位所属专业技术人才申报本市职称评审的,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同意,并由具有职称评审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相应职称评价委托函后,按照本市职称评价有关要求进行申报。
(二)专业方向及层级设置
1、专业方向技术经纪专业包括技术转移转化研究和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服务两个方向。
2、层级设置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初级只设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正高级评审工作,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负责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和助理工程师的评审工作。
(三)评价工作流程:
1、申报流程
(1)网上申报。申报人需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http://rsj.beijing.gov.cn/)“个人办事”栏目“职称评审”模块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服务频道(http://rsj.beijing.gov.cn/ywsite/bjpta/)进行网上申报。
(2)单位推荐。申报人在职称评审系统填写个人全部职称申报信息后,打印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公示材料等。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应当对以上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所在单位按照管理权限进行推荐。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如实填写申报人推荐意见,加盖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印章(或工作单位公章)。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职称申报信息表、个人诚信承诺、公示材料等全部申报材料,方可完成报名。
申报人所在工作单位对审核和推荐意见的真实性负责。公示期间调整申报信息的,需重新公示。
(3)评审机构审核。评审机构按照申报条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的,一次性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补正材料发生重大变化的,需重新公示。申报人逾期未补正或未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的,视为放弃申报。
(4)个人缴费。申报人审核通过后,根据评审机构短信通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即为完成申报。
2、答辩评审
对于中级及以上申报人需参加答辩,评审机构将提前向答辩人发放答辩通知,答辩人需按通知要求持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和《答辩通知书》等证件参加答辩。
3、公示
评审结果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其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结果在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公示。
4、领取电子职称证书
2021年12月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将分批发布2021年度电子职称证书和电子合格通知书。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政府网站“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栏目下载使用。
(四)依据文件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技术系列(技术经纪)专业技术资格评价试行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19〕139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京人社事业发〔2020〕17号)。
(五)申报条件
1、助理工程师
(1)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了解国内外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一定的技术转移转化能力,积极为技术转移转化事业发展做出相应贡献;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工程师
(1)基本条件
①具有系统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掌握国内外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具有较强的技术转移转化能力,积极为技术转移转化事业发展做出相应贡献。
②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初级职称满4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中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15年。
取得初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①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工作,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参与完成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领域研究课题,或制定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类文件,或出版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类相关行业发展报告、专著、编著、教材等,取得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②从事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服务工作,具备一定的实践能力。参与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实现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参与提供技术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形成一定水平的技术需求挖掘与分析、技术评价服务、技术中试孵化、技术成果运营、技术投融资、转移转化咨询等报告、方案,为项目成功落地做出一定的贡献。
取得初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作为主要参与人,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有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技术合同、服务合同、投融资协议、研究课题、决策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研究报告、项目报告、教材等成果1项及以上。
3、高级工程师
(1)基本条件
①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掌握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国内外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履职成效良好;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②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7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中级职称满5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已取得非本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①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工作,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省部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制定、修订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类文件(规划、标准)等;或作为主要参与人出版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类相关行业发展报告、专著、编著、教材等。
②从事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服务工作,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作为主要负责人运营技术转移转化项目,成功将科学知识、技术成果、科技信息和科技能力等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转移,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作为项目主要负责人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专业化服务,在技术需求挖掘与分析、技术评价服务、技术中试孵化、技术成果运营、技术投融资、转移转化方案策划、转移转化咨询服务等方面具有较好专业水平,为项目成功落地做出积极贡献;或作为主要负责人提供技术转移转化的资源配置服务,实现技术转移转化资源的凝聚、整合与利用,为推动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做出积极贡献。
取得中级职称以来,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著作者公开出版有一定学术水平的专著、编著、教材等至少1部。
②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技术合同、服务合同、投融资协议、研究课题、决策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研究报告、项目报告、行业发展报告等成果2项。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限制,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
①主持或参与(排名前三)的相关报告、方案等形成1项及以上政策法规并被省部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采纳。
②作为技术转移转化项目主要参与人,实现至少1项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成果的转移转化,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③作为技术转移转化项目负责人或主要参与人,在技术转移转化机制完善和商业模式创新方面取得重大成果,作为典型案例获省部级及以上媒体宣传报道,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
4、正高级工程师
基本条件
①具有系统、扎实的专业理论和实践功底,精通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国内外技术转移转化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履职成效很好;有很高的行业认可度,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很强的社会影响力。
②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后,取得副高级职称满5年,且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已取得非本专业正高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3年。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业绩条件之一
①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工作,具有很强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影响力。主持完成技术转移转化领域省部级研究课题,作为主要参与人完成技术转移转化领域国家级研究课题;或主持制定、修订省部级及以上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类文件(规划、标准)等;或作为主要著作者出版技术转移转化和技术市场类相关行业发展报告、专著、编著、教材等。
②从事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服务工作,具备很强的实践能力和行业影响力。作为负责人运营重大技术转移转化项目,成功实现从技术供给方向技术需求方的转移,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作为负责人为实现技术转移转化提供各类专业化服务,为促成技术交易、订立技术合同并落地实施做出重大贡献;或作为负责人整合各方资源,为推动服务领域和服务内容的专业化、品牌化,推动科技成果的商业化做出重大贡献;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至少1项国家重大科技计划项目研发成果、行业共性技术、行业关键技术的转移转化工作,取得重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取得副高级职称后,应具备下列成果条件之一
①作为主要著作者,公开出版技术转移转化领域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著1部及以上;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国家重大科技项目研发成果等转移转化的决策咨询报告、项目实施方案等至少1项;
②作为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有重要学术价值的专业论文,或作为主要负责人完成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的技术合同、服务合同、投融资协议、研究课题、决策咨询报告、政策类文件、研究报告、项目报告、编著、教材等代表作至少3项。
(六)提交材料
申报表;相关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公示材料、中央在京单位委托函等。
(七)办理时间
每年评审一次,具体时间安排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市科委、中关村管委会政府网站通知为准。
来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北京市科委 中关村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