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概况
2016年,为加快科技成果快速转化,国务院出台《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方案》,提出了“十三五”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量化目标:“培养1万名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当时由于我国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总体思路尚未形成,因而虽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目标,但目标实现的路径和方案尚不清晰和具体。
2017年9月,国务院出台《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对培育和壮大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做出了更加具体的部署。要求加强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完善多层次的技术转移人才发展机制。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理人等人才队伍建设,畅通职业发展和职称晋升通道。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技术转移相关学科或专业,与企业、科研院所、科技社团等建立联合培养机制。将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纳入国家和地方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
2021年3月,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设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队伍、完善金融支持创新体系”等正式纳入“十四五”专项规划。
2021年9月,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考核培训大纲(试行)》等有关精神和规定在全国首次出台并发布《职业技术经理人专业能力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由此,在上海拉开了职业技术经理人专业能力等级考核培训序幕。
2022年7月,技术经理人被国家人社部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版)》,标志着从事长期科技管理、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技术熟化、技术咨询、技术交易、技术推广、成果评价、科技中介、科技孵化、知识产权运营以及与知识产权配套从事金融、法律服务的专业人员有了一个正式的职业身份。
2023年3月14日,科技部火炬中心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制订出台了《高质量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行动方案》。方案指出,培养一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到2025年,培养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人才超过10万人。强化市场选择功能,打造职业技术经理人队伍。探索形成以“培训+考试+实操+绩效”综合认证“技术经理人”执业资质的职业化发展模式。
2024年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全会最重要的成果是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为实现这一目标,8月16号《人民日报》整版聚焦技术经理人队伍的建设及发展,积极探讨如何培育壮大技术经理人队伍的问题,同时,解放日报、新华日报、新华网、科技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国家级的新闻媒体也纷纷加大了对技术经理人成功经验的宣传和报道,力度之大,前所未有。
2024年9月6日,科技部原火炬中心党委书记张序国在2024年(第三期)中国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培训班开班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国家持续推进和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把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水平以及高质量发展放在国家战略层面予以高度重视。技术经理人是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的关键人才,对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加快新质生产力形成,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职业技术经理人从宏观角度考虑,无论是从科技上,成果转化上,还是从国家经济发展、体制机制、提升新质生产力形成上等都将发挥巨大作用。在谈到职业技术经理人如何发展时,他指出,职业技术经理人一定要站在国家发展战略高度来认识和对待自己的职业,如何对待自己的职业,就是要让自己的职业努力成为一个专才,这方面的专才,不仅是我国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个人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技术经理人队伍建设,加快培养我国高水平高素质复合型职业化技术转移专业人才,经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研究决定,拟于2025年6月在上海举办第四期中国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培训班。
一、培训目的
以“人才引领 创新服务 高质量发展”为要求,聚焦国家重点科技产业领域与技术转移重点环节,推动技术要素市场创新发展、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激发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引领作用,推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创新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科技强国和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满足市场对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迫切需求。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
承办单位:中国技术商品交易网办公室
北京东海巨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中技网技术转移人才交流中心
三、培训内容
围绕科技强国战略与我国科技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发展历史背景、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运营模式及其创新方法、专利挖掘、应用与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经理人职业素养、商业计划书撰写等主要内容进行讲授。
四、培训方式
按照高水平、小规模、重特色要求,邀请国内技术转移、知识产权等领域知名权威专家授课,采取专题报告、现场教学、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授课。为更好发挥高级培训班示范性和引导性,根据报名人数视情采取“线下+线上”方式进行培训。
五、培训对象
1、技术转移、科技咨询服务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
2、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技术转移(成果转化)部门负责人。
3、政府科技行政管理及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
4、科技园区、高新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新服务机构相关部门负责人。
5、专业从事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中介、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利查询与检索等为企业提供技术转移转化配套服务的相关机构负责人或有关人员。
六、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掌握与技术转移相关的现代企业管理、经济、金融、财税、知识产权管理等多学科知识;具备丰富的技术转移专业知识和相关专业背景;具有丰富的技术转移服务经验和能力;主持或运营过技术咨询或技术转移转化服务项目,实现一定的经济或社会效益,或参与提供技术转移转化专业化服务,在国内或国际相关机构完成并形成了一定水平的技术需求与数据挖掘、技术需求与市场分析、技术评估与成果评价、中试孵化、成果转化、专利运营、技术投融资、技术转移、项目管理等咨询报告或方案,为项目成功落地做出了一定成绩或贡献。
(二)报名条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均可报名:
1.已取得中级职业技术经理人资质证书或中级技术经纪人等相关培训结业证书,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水平,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专利运营、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孵化、科技咨询等相关服务满5年及以上。
2. 已取得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律师(知识产权法律研究方向)、专利代理师、科技咨询师(二级)、会计师(科技咨询服务方向)、审计师(科技咨询服务方向)、金融风险管理师(科技金融管理研究方向)等资格或获得博士学位,从事国际或国内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专利运营、知识产权管理、企业孵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项目查新或管理等技术研究或相关服务满5年及以上。
3.中央国有大型企业或科研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应符合国家发改委2023年12月1日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本)》(第7号令)“科技服务业”十项范围,且持续从事技术转移、成果转化、专利运营、科技咨询、信息技术咨询、知识产权管理与运营、技术产品检验检测、科技创新、科技金融等相关服务或研究5年及以上。
4.专业技术类公务员参加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报名,应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2023年9月1日发布的《专业技术类公务员管理规定》有关精神,参照报名条件第2项执行
七、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10日-2025年6月18日
报名截止日期:2025年6月18日18:00
八、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25年6月26日-29日
培训地点:上海科冠丽呈睿轩酒店(原皇冠晶品酒店)上海市松江区涞亭南路8号1栋A1号。联系电话:021-67621692,
(备注:学员预约登记住宿时,请告知本人参加全国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培训班会议名称即可享受八折优惠)。
九、课程设置
本期培训注重对学员综合能力和实战能力的培养,按照《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相关要求,本期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培训班课程共设置四个模块:《专业领域知识》、《实务与技能知识》、《能力提升知识》、《实操演练》。结合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职业特点和实际,重点围绕科技强国战略与我国科技产业政策的制定、实施以及发展历史背景、科技创新与新质生产力、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运营模式及其创新方法、专利挖掘、应用与知识产权保护、技术经理人职业素养、商业计划书撰写等内容进行授课。
十、授课专家
将邀请 科技部、工信部、国家知识产权局、中科院、中职协等有关方面权威专家教授为学员授课。
十一、证书颁发
学员修完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由中国职业经理人协会颁发《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结业证书》和《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专业能力等级资质证书》。学员取得证书后,可作为本人申报技术职称评定能力的有效证明,也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或任职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课程特点
本期培训,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培训大纲》规划课程,针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能力再提升的强化培训。课程内容既有专业领域产业政策知识、专业能力提升知识,也有技术转移创新方法、成果转化路径设计、商业计划书撰写,技术转移成功案例剖析以及经验分享等提升模块,课程精炼,针对性强,实操性强。
本次培训,将邀请国家有关方面权威专家教授亲自为学员授课,通过大量案例对我国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路径设计、技术转移创新方法、专利运营服务技巧与知识产权保护等全过程进行全面深度分析和讲解,授课老师将现场指导学员怎么干,如何干等问题并为此提供解决方案。
十三、收费标准
6800元/人(内含老师授课费、场地费、教材课件及材料费、午餐费、考务及证书等工本费),学员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5月30日前报名交费享受八折优惠。
(备注:学员在线完成报名后,请主动扫码添加本平台官方微信客服咨询相关事宜)。
附件:
关于举办2025年第四期高级职业技术经理人培训班的通知(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