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3月11日,济南市科技局发布《关于常态化组织开展济南市高层次人才(技术转移领域)申报工作的通知》,将常态化组织开展济南市高层次人才(技术转移领域)申报工作。该项工作依据《济南市部分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济人才办发〔2024〕11号)“技术转移等领域的人才”且符合《济南市部分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进行评定。
根据济南市2024年8月印发的《济南市部分重点领域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办法(试行)》(济人才办发〔2024〕11号),明确将技术经理人纳入到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评定为C类人才。具体评定标准如下:
C类:省级领军人才
10.促成科技成果项目在济南落地转化不少于20项,经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或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认定,当年合同实际成交额5000万元以上的技术经理人;
11.国家级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主要负责人、国家级技术成果交易中心的主要负责人。
D类:市级领军人才
14.促成科技成果项目在济南落地转化不少于10项,经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或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认定,当年合同实际成交额500万元以上的技术经理人;
15.省级技术转移机构主要负责人、省技术转移人才培养基地主要负责人、省级技术成果交易中心主要负责人。
E类:优秀专业人才
16.市级技术转移机构主要负责人;
17.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高级)培训结业证书》的技术经理人;
18.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中级)培训结业证书》,经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或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认定10万元以上的技术经理人;
19.取得《国家技术转移专业人员能力等级(初级)培训结业证书》,经技术合同登记认定或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认定50万元以上的技术经理人。
来源:济南市科技局